新一波购车补贴来了 塔城发放229.75万元
11月3日,记者从地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塔城新一波购车补贴来了,补贴资金229.75万元。
此次针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塔城地区范围内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9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塔城地区范围内办理非营运行驶证,且单车价格在8—30万元之间(不含增值税)的个人消费者补贴。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以消费券形式,分档多张发放给消费者,每券面额100元。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每人4000—6000元不等。消费券根据地区和各县市组织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先领先得,发完即止。消费券申领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止,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
据悉,此次消费券财政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分担50%,地区和县市财政各分担25%,实行限额管理,先购先补、补完即止。
此次,塔城地区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消费券核销企业10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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