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三步走”提升基层保险监管效能
塔城地区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识别、预警作用,精准掌握机构风险状况,探索开展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评价工作,提升基层保险监管效能。一是多维度构建指标体系。结合地区实际,将13家保险公司三级分支机构纳入评价范围,以业务经营、合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为重点,设定评价指标31项,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二是全流程把控评价质效。探索建立内、外部联动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评价工作机制,规范评价流程。同时,先后组织开展评前专题培训2次,在评价过程中向各机构答疑释惑20余次,进一步明晰标准、压实责任。三是全方位引导有序发展。通过“机构自评+协会协评+监管复评”模式,有序完成对各机构监管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在行业内进行专项通报,责成2家机构限期整改,约谈3家机构主要负责人,将2家机构纳为重点关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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