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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新疆新能源替代发电量逾300亿千瓦时

2020-10-29 00:00:00 新疆政府网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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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获悉:“十三五”期间,新疆大力发展新能源,截至目前,5年间撮合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发电开展新能源替代交易,累计新能源替代发电量301.85亿千瓦时,相当于新疆2500多万居民两年半以上的用电量。

新疆具有突出的风光资源优势,风能资源储量、太阳能年辐射总量均居全国前列,新能源发电装机超3000万千瓦,占新疆电网发电总装机四成以上。

新能源替代交易电量30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燃烧960万吨标准煤,大约可以减排二氧化碳2592万吨、二氧化硫8.16万吨、氮氧化物7.1万吨。这些标准煤按每节火车车厢载重60吨计算,需要约16万节车厢才能运输。

“十三五”期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致力于推进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发电替代交易、每年定期组织专项交易等多渠道促进新能源消纳。

实施新能源替代发电,可实现多方共赢,新能源企业可以增加发电量,燃煤自备电厂降低了用能成本,电网企业增加了售电量,从社会效益看新能源消纳和节能减排也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前7月,新疆电网累计替代电量交易规模近15亿千瓦时,179家新能源发电企业、12家燃煤自备电厂从中受益。

目前,新疆已形成规范的市场化替代交易机制和交易补偿机制,促进了新疆低碳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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