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新疆累计实施484个文旅项目
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本报乌鲁木齐6月17日讯 全媒体记者石鑫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十三五”规划以来,以提高文化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我区累计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6.59亿元,实施484个文化旅游项目,加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托底、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夯实旅游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
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12.26亿元,新疆艺术中心、新疆图书馆建成使用,新疆博物馆二期项目加速推进,建成7个地市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166个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项目和86个少数民族新闻出版项目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力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及南疆四地州和国家级贫困县流动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
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方面,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4.78亿元,实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49个,一大批具有较高价值的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利用渠道进一步拓展,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保护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
旅游基础设施方面,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9.55亿元(自治区预算资金1.1亿元),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115个(自治区预算项目29个),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项目12个,红色旅游重点项目2个,进一步健全重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不断增加,旅游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2019年,全区(不含兵团)共有4A级以上景区102家,接待游客2.13亿人次,增长42.0%;旅游收入3632.58亿元,增长40.80%,旅游支柱产业实现“井喷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