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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区发放救助补助资金21.8亿元

2020-04-30 00:00:00 新疆日报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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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4月29日讯 全媒体记者李琳报道:“多亏了党的好政策,让我们享受了低保,减轻了生活负担。”29日,墨玉县扎瓦镇敦巴格村村民阿卜杜哈力克·如则麦麦提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阿卜杜哈力克家中5口人,3个孩子在校就读。以前他在湖南常德卖烤肉,今年受疫情影响没能外出务工,家中生活一下子紧张起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入户摸排了解情况后,简化程序,上门服务,为他家办理了低保和临时救助,缓解了困难。

今年,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民生保障工作,我区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我们采取一系列关爱帮扶措施,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副局长李永峰说。

据自治区民政厅统计,一季度我区发放21.8亿元救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在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及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的基础上,我区扩大保障范围,制定出台了临时低保政策,按照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收入、无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城镇本地户籍家庭及时纳入临时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一个不漏。

对于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易返贫致贫家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我区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制定了“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一年渐退期”的惠民政策。同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下放权限、容缺审批、先行救助,便利困难群众快速拿到低保金。自政策出台以来,全区申请办理临时低保3.6万户9.5万余人,发放临时低保资金4275万元,有效保障了临时遇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保证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地,自治区民政厅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及时报告机制,建立便民服务队,各社区、村委会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对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全面摸排,入户走访、慰问了解实情,面对面服务帮助解决困难,实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同时,全区设立了自治区、地、县三级困难群众诉求热线电话,全面掌握各族群众困难需求,及时帮助解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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