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举措确保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完成
为深入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地区应公示企业数9448户,已公示8565户,年报完成率达到90.65%,比去年提高五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逐级压实地区市场监管机关工作责任,集中人员力量开展年报公示工作攻坚,地区市场监管局共下发进展情况通报7期,同时组织人员分赴县市进行现场督促指导,确保年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加强宣传,确保提示到位。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电话提示以及组建宣传服务队开展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持续向市场主体推送提示信息,广泛宣传年报工作的政策和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主动进行年报。
三是加强指导,确保服务到位。利用多种形式发布年报流程演示,设立年报咨询热线,加强窗口服务指导,安排专人负责年报咨询或填报协助工作等,推动年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下一步,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年报补报、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等后续监管工作,着力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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