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巡察办:坚守初心 勇担使命 巡察剑指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要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全面监督、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我们才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塔城地区额敏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清江在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动员会说。
2019年6月12日,额敏县委召开第十一轮巡察动员会,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县委第六扶贫专项巡察组在喇嘛沼乡自治区级贫困村哈拉布拉克村巡察时发现,该村发放扶贫互助金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巡察组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查看扶贫互助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动向情况,得知此问题涉及6个乡镇11个村且每个村发放互助金15万元共计165万元时,巡察组以此条问题线索为切入点,对涉及发放互助金的11个村进行全覆盖式巡察核实。经过2个多月的精核细究,先后发现3个乡镇5个村均存在村干部及家属享受互助金、村干部以“无息贷款”的名义发放互助金且长期使用、乡包村领导干部将部分互助金挪为他用且致使至今未入账和监督失职行为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6条。经进一步核实,立案查处5起,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出党籍1人,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同时追缴扶贫互助金及会费累计91.536万元。
自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塔城地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和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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