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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巡察办:“纪检建议”再传压 提醒整改划红线

2019-05-17 00:00:00 塔城地委巡察办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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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塔城地区纪委监委给8个党组织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提醒巡察整改再传压,限期整改划红线。

据了解,今年4月11日至4月16日,塔城地委组成六个专项督查组对地委第八轮巡察的24个党组织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巡察整改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塔城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地区下发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通报,毫不留情面地将这些问题公布于众,让每个党组织受到警醒,受到震慑,深感压力。同时,对巡察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党组织政治担当不够的8个党组织,地区纪委监委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整改再传压,限期整改划红线。明确对仍不重视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以及敷衍应付、效果不好的党组织,将抓出典型,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这些党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巡视巡察整改是政治巡察的“后半篇文章”,直接决定着政治巡视的实际效果。塔城地委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每轮整改主体责任,构建“反馈—移交—督办—报结”完整链条,并把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新疆、2015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塔城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监督重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质量和巡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

针对这次督查存在的问题,地委要求全地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改意义,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到位,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为镜子,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集中时间、资源和力量,真改实改,确保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留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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