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巡察办:巡察工作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塔城地区将扫黑除恶纳入地委第十轮、第十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深挖涉及“村霸”、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精心安排部署。地委将扫黑除恶列入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地委巡察办举办每轮巡察业务培训班时,邀请地区纪委监委、地委政法委扫黑除恶办负责同志授课,组织地委全体巡察干部和各县(市)委巡察办主任、业务骨干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研究商讨具体工作方案,做足准备阶段功课,努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跟踪督办。
拓宽信息渠道。通过设置举报箱、谈话、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并利用发布公告、走访群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和腐败问题线索,设置联系群众意见箱,同时张贴“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箱”字样,统一设置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场所大门外醒目位置和其他群众容易投放的地方,要求设置处不得安置监控设备,确保放置处的私密性和公开性,提高扩大干部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强化问题导向。在巡察过程中,紧盯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特别是身为干部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涉及行政许可审批权部门的业务主管干部、身处打击黑恶势力第一线的行政执法干部等“三类人”,重点发现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推动不力等问题线索。
目前,塔城地委第十一轮巡察正在对地区政法委、公安局、统战部、扶贫办和10个乡镇场开展巡察,同时抽调县(市)巡察组对部分县(市)政法委、公安局、统战部、扶贫办等部门开展提级交叉巡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着力破解熟人社会巡不深、巡不透、监督难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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