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塔城地区开展粮食库存大清查督导检查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要求,连日来,地区发改委粮食监督检查科、粮管科、粮油检测中心(监测站)组成工作组对全地区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通过实物检查、质量检查、账务检查,查阅资料、底稿,现场提问等方式掌握各县(市)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中,围绕重点,逐项梳理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对纳入检查范围的政策性粮食库存,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清查力度和重要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责任到人,确保大清查工作的时效。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