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塔城地区282万元助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明确要求,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
为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塔城地区及时下拨资金282万元,用于塔城地区766个村队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其中:塔城市115个,额敏县150个,乌苏市166个,沙湾县227个,裕民县52个,和布克赛尔县56个。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包括清查核实资产、明确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及加快平台建设等,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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