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塔城地区在民生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塔城地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坚持把财政支出的70%用于改善民生领域,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是支持就业惠民。“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塔城地区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多措并举缓解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力度,前三季塔城地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79461(次),实现劳务创收37611万元,人均收入4723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039人,其中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80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是支持教育惠民。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支持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拨付4047万元落实好特岗教师相关生活待遇保障,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投入6908万元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补助资金1135万元惠及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两个试点县18075名农村中小学学生。
三是支持医疗惠民。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实施“重病兜底”方案,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保障,提高贫困户大病医疗报销比例。积极落实全民健体检经费,根据体检项目要求积极落实体检所需DR、大生化、B超、心电图等体检设施设备,为体检工作提供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目前,已拨付到位城乡居民医疗财政补助资金3100多万元。
四是支持社保惠民。通过整合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救助资金,切实加大贫困人员救助力度,逐步减少低保福利捆绑,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积极筹措资金,有力推动“双集中”工作,确保农村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和孤儿全部纳入集中供(收)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各项抚恤待遇,继续做好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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