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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塔城地区“三明确”开展县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2018-10-18 00:00:00 塔城地区财政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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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县、乡财政防范和抵御财政风险能力,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塔城地区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县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

一是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重点对2017年开展县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以言代改、屡查不改、查而不绝现象。同时对县级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乡镇财政所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和内部控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二是明确检查范围。此次专项检查共抽调业务骨干9名,分两组对地区五县二市县级财政部门全面开展检查,重点关注财政收入、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账户管理、内控制度、财政风险防控等方面,乡镇财政所重点抽查面为所在县(市)乡镇总数的20%。

三是明确责任到人。检查期间,要求涉及检查范围的相关业务人员、重点抽查乡镇财政所人员不得外出,提前准备检查所需提交的相关会计账薄、制度、账户资料等,并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到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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