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塔城地区举办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暨大型工程机械平台应用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部令2018年第2号)两个规章及其规范,进一步加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加快推进“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应用进程,传达学习自治区农机安全规章宣贯培训会议精神。8月15至17日,塔城地区农机执法培训班在乌苏市举办。塔城地区农机局党组书记马合沙提·加列勒汗、乌苏市农机局领导、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领导列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全区各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领导、业务骨干和派驻综治中心工作的农机监理人员等60余人参加。
培训会议上,地区农机局党组书记马合沙提·加列勒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塔城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新规宣贯工作,并对贯彻落实好农机安全监理新规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新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落实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规范监理执法行为,做好新旧规章规范的过渡衔接;并对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努力掌握平台操作应用,加快平台建设步伐。
培训中全体学员学习热情高涨,积极讨论,为全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
培训期间,重点对两个新部令、两个新规范进行了解读,并对工作中实用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档案规范等实用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根据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平台操作应用培训计划,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利用执法培训时间一并进行了培训,最后组织观摩了乌苏市建设完成的监控中心,并安排乌苏市对大型工程机械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为各县市提供了直观印象,对后期建设打下了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及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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