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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为社会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2018-08-17 00:00:00 塔城地区财政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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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财政局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以加强税收征管和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积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促进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牵头责任,加大税收稽查清欠力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严格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发挥涉资源经济信息共享平台作用,重点抓好资源开发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税费征管,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保证重点税源足额征收,加大对县(市)组织财政收入检查力度,依法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按月分析预测财政收入走势,及时向地委、行政公署汇报财政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督促指导县(市)、地直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审计署政府债务督查审计工作要求,对2017年12月31日、2018年6月30日两个时间段的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加强管理,严禁违规举债,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对策”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无遗漏。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建立健全中长期财政规划,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构建地区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项目支出力度,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督促县(市)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推进确实存在困难的,加大整合力度,统筹用于民生项目建设。对县(市)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督查,针对预算执行慢、项目进度慢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强化县(市)部门主体责任。同时精细评估各县(市)政府债务率,对超警戒线的县(市)指导制定降低政府债务率,制定财政重整计划,确保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底线。

四是紧紧围绕“1+3+3+改革开放”工作要求,抓紧筹集一批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地区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大项目、好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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