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塔城地区四项措施推进国家土地督察整改取得成效
自治区国家土地督察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塔城作为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驻点督察地区,上下齐力、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四项措施”强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全力推进国家土地督察整改取得成效。
一是地委领导重视,明确整改措施。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开展驻点督察的通知精神,塔城地委成立了由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地区配合做好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形成了机制健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迎接保障国家土地西安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体系。
二是行政公署牵头负责,严格巡查督导。地区行政公署认真履行好土地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行政公署专员先后4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土地督察整改事宜,行政公署分管领导每3天对县(市)及相关部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视频轮巡调度,并派专职副秘书长组成2个督导组赴五县二市巡回督导,督促县(市)针对督察内容全面查找梳理问题,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县市兑现承诺,强力自查整改。地区五县二市严格按照落实地区“四个凡是”的承诺要求,不折不扣地按期完成督察意见要求和各项整改任务:凡是涉及需要县市政府研究解决的,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全面抓好落实;凡是督察组提出来的疑问,实事求是汇报,并认真进行核查举证;凡是督察组提出来需要整改的问题,在最短时间内拿出具体整改方案,责任包干,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并取得成效;凡是督察组提出来的有关处理意见,认真对接沟通,并按照驻点督察组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四是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整改成效。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切实履行部门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止5月28日,全地区共自查出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问题6类513个,已整改到位474个,整改完成率达92%。特别是2016年、2017年国家土地西安局例行督察反馈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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