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四举措积极推进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塔城地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决算完成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新《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库[2018]13号)文件精神,地区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截止5月14日,地区本级128个预算单位决算信息已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全面公开。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为部门决算公开主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预算单位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公开任务。
二是提高部门决算公开认识。积极引导各预算单位和财务工作人员提高对部门决算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真正理解决算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主动推进决算信息公开。统一部门决算公开要求、公开时间,提前谋划,提前做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统一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统一公开范围,明确所有预算单位均需公开决算信息;统一公开内容,公开内容采用数据表格和文字说明的形式,具体包括决算说明、决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情况、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等。
三是公开内容不断细化。按新《预算法》要求,支出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以及专业名词解释等内容,不断打造阳光透明的服务政府。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效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部门决算公开后,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部门决算公开的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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