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创新工作模式加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近日,塔城地区质监局提前行动,创新工作模式,指导各县(市)监管部门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职责,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塔城地区质监局结合全地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收集整理9项监督检查记录、表格和声明等文件,下发各县(市)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向企业下发《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要求企业进行自我声明、开展自查评价、上报生产状况等形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监管部门对照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记录;要求开展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填写《监督检查记录》、《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现场检查表》、《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现场检查工作单》等监督检查记录,规范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行为,对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要及时回访,其整改内容要逐项进行核查,做好回访记录,并及时将回访记录归入企业档案,对回访检查中发现企业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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