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管理局:塔城地区顺利完成淘汰退出小煤矿关闭工作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31号)要求,塔城地区7处矿井列入今年淘汰退出矿井。地委行政公署高度重视,行政公署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召开专题视频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8月底前完成淘汰退出小煤矿关闭工作。
截止8月30日,随着乌苏市西沟吉祥煤矿关闭,塔城地区7处淘汰退出煤矿已全部完成关闭工作。7处矿井井筒已进行了封闭填实,井口场地已平整,并设置了矿井关闭标识牌,对矿井断水断电,完全达到了关闭矿井的6条标准。
为确保淘汰退出煤矿安全完成关闭工作,地、县(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淘汰退出矿井关闭实施过程的安全监管力度,对设备拆除、井筒封闭填实等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针对关闭矿井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提前制定了矿井关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使矿井在关闭退出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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