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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自治区普法《实施意见》

2017-08-21 00:00:00 塔城地区农业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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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下午,地区农业局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对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系统学习,一是通过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地区农业部门营造良好的普法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通过系统学习,掌握要领,与农业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结合近期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强化宣传和普法责任落实,把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增强基层农牧民法律意识;三是通过系统学习,增强农业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和用法能力和水平,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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