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财政局:三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塔城地区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地委巡察组将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把涉及财务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不严、资产购置、处置手续不健全等相关问题移交至地区财政局,针对移交的问题,地区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整改责任。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清单,地区财政局迅速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被巡察发现问题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指导规范整改。为防止因被巡察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等原因造成整改问题不规范、不彻底,地区财政局派出工作人员到该单位帮助理清账目、指导办理资产评估、决算等相关手续。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由被查问题单位逐条形成整改报告,经地区财政局核实后报巡察组,并责令单位今后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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