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14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2017年,塔城地区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求,各县(市)牢牢把握“民主决策”这一核心机制,优先选取人口集聚度高、有产业基础、有传统文化要素、生态环境优美、乡村文明诚信友善,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经村民大会通过,并符合县域城乡整体发展规划的村庄开展试点,经多次评审,确定塔城地区7个试点村,每村投入200万元资金支持。托里县、和布克赛尔县两个贫困县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范围,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已拨付14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以确保在全地区范围打造更多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农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