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下各县市对六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5月4日,塔城地区环保局组成由环保局副局长于晓东同志担任组长,由宣教办任洪祥同志、监察支队副队长叶尔兰同志为组员的环保工作督查组,就环保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四项工作展开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一是督导组将对各县市针对西北督查中心、自治区督察组反馈任务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农村环保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针对各县市2016年“访惠聚”惠民生环保项目完成情况与2017年项目储备情况;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情况;环境宣教工作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活动筹备情况等。三是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工作。各县(市)政府部门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情况;辖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情况;各县市企业制定年度演练计划以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四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督查组将以听取县(市)环保局书面汇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查看单位现场等方式进行督导,通过这次督查,积极调动各县(市)环保局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更好的服务于环境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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