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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成绩单 |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塔城地区上半年空气质量稳居全疆前列

2026-07-16 10:47:37 塔城零距离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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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紧扣“十五五”开局目标任务,在污染防治攻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交出一份底色鲜明的“期中答卷”。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完成环保督察迎检任务。

上半年,塔城地区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塔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6%,PM2.5平均浓度仅10μg/m³,综合指数排名全疆第二;乌苏市、沙湾市优良率同比分别提升5.2和4.7个百分点。地区指导11家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推动65蒸吨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两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验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11次,开展区域联合监督帮扶和交叉执法7次。水环境方面,8条河流16个断面水质保持为优,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完成4处水源保护区划分及2处调整,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11个。土壤环境总体稳定,排查涉汞企业300余家,完成危废年报282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48.82%。

开展天山北坡城市群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回头看”效果评估。

在服务发展与执法监管方面,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12个,办理排污许可84家、核与辐射安全许可31家。督促8家发电、水泥企业完成信息化存证及年报审核,完成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执法中落实“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等制度,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70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53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4件、金额683.37万元,同时不予处罚4件、免罚89.3万元。受理信访投诉67件,办结62件;监督帮扶发现的194个问题已整改184个,排查风险源企业190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17家,核查生态损害赔偿线索152条,启动赔偿案件3件。

塔城地区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此外,开展“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15场次,邀请专家解读生态环境法典,培训500余人次,持续营造生态环保社会共治氛围。

塔城地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全说:“将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阶段性办结信访件按期销号,认真制定典型案例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做好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加大生态损害赔偿部门联动,深挖线索,推动改革制度落地见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高水平服务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美丽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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