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群体)名单公布
塔城地区2个人、1群体受确认
为激发正气、匡扶正义,形成崇尚、学习、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群体)的良好氛围,依据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做好阶段性确认见义勇为模范个人(群体)摸底统计工作的函》,经地委政法委组织推荐、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媒体公示等程序,塔城地区2个人、1个群体确认为第十届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群体)。
见义勇为个人为托里县阿克别里斗乡中心学校职工库力努尔·吾拉孜汗、塔城市供销社退休干部曹汉朝;见义勇为群体为才仁道尔吉·依德加甫、光巴·巴特苏里克、杜哈·才吾加甫群体,3人均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查和特乡查干屯格村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