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2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得第六次自治区自强助残模范和残疾人工作先进表彰
9月10日,记者从地区残联了解到,我区共有2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得第六次自治区自强助残模范和残疾人工作先进表彰。

获表彰人员合影。
经相关程序推荐,塔城地区共有7个表彰对象荣获第六次自治区自强助残模范暨自治区残疾人先进表彰。其中塔城地区塔城市思源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凌鹤、塔城地区额敏县振兴养殖场负责人曹振新、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阳光社区居民刘备荣获“自治区自强模范”称号;塔城地区沙湾市学雷锋志愿者协会会长顾海英荣获“自治区助残模范”称号;塔城地区沙湾市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荣获“自治区助残先进集体”称号;塔城地区塔城市杜别克街道办事处荣获“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李凯荣获“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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