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访谈 | 专访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阿依登·阿哈提别克: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塔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就地区生态环境局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深化改革任务进程,记者采访了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阿依登·阿哈提别克。
记者: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下一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抓落实?
阿依登·阿哈提别克:
要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地区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一是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全面掌握塔城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督促开展燃煤(气)锅炉淘汰工作,实施燃煤锅炉、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做到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治理。巩固深化水污染源管理,组织各县(市)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对辖区重点河流沿线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排查,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落实。三是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工作。持续加强固体废物全方位、全过程日常监管,深入现场,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聚焦主责主动作为,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一是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监管力度,参加自治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兵地联合指导帮扶,开展扬尘污染、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和“绿色护考”行动。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依托日常环境监察工作、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聚焦塔城地区重点监管企业,主动定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帮扶检查活动。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妥善处理“12345”环境信访投诉,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不推、不拖,及时处理,保证信访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今后,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将深学细悟全会精神,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认真把握《决定》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塔城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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