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塔城地区沙湾县翠湖二期地质环境治理获优秀项目
沙湾县翠湖景区砂石采区地质环境治理二期项目,是塔城地区2016年度重点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之一。治理工程于2016年4月18日开工,2016年7月31日完成外业施工。该项目是由塔城地区申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管,项目资金为2015年度中央返还新疆两权价款总计750万元。治理项目充分结合了基本满足沙湾县翠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用地需求,取料点取料后与隔路相望的翠湖治理区形成一个协调的整体。通过治理,消除采砂活动对地质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改善当地的地质环境条件,使有限的土地得到充分利用,有效的改善了生态环境,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17年1月19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组,对沙湾县翠湖景区砂石采区地质环境治理二期项目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治理项目和取料点、施工单位多媒体汇报、监理多媒体汇报、观看宣传片以及验收组专家查看项目内业资料、图纸和专家质询的方式,对治理项目进行了全面的验收。治理项目得到验收组和沙湾县的一致好评和肯定,最终综合得分93分,被评为优秀项目。
沙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班军云在会议上代表沙湾县委、县人民政府政府对项目高度赞赏,项目实施后的效果也十分满意和对项目给予肯定。
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副处刘学军处长在项目验收会议中做重要讲话:对项目顺利实施表示祝贺,对沙湾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沙湾县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治理项目服务地方经济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认真研究山、水、林、园、湖类的生态项目的优惠政策,继续积极申报各类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服务地方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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