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塔城地区“六大举措”开展校外培训整治专项工作
国家“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地区“双减”工作专班落实地委、行署工作要求,组织教育、文体广旅、市监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分别通过收费监管、人员审核、材料把关等“组合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使其成为校内课后服务的有益补充。2024年是检验“双减”工作三年成效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双减”工作精神,塔城地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外培训集中整治专项工作。
持续做好校外培训广告治理。再次开展校外培训广告全面排查清理工作,重点对广播、电视、网站平台、居民区等场所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清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播放、悬挂各类校外培训广告。原则上机构只保留一个门牌,门牌上只能标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和联系方式,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持之以恒抓好培训机构安全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公安、科技、文体广旅、消防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对标《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细则》各项指标标准,逐一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共同督促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守护好培训学生人身安全。
加大力气推动全国平台推广应用。紧盯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切实做到培训机构法人、证照、资金、人员、材料、场地和课程等信息伴随式采集,并及时审核,确保数据无遗漏、信息全准确,为服务家长和机构、支撑信息化监管奠定基础。
严肃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保持“严”的基调抓好社会面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治理工作,着重关注大型商圈、商业综合体和违规培训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无证无照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防以托管班、小饭桌、幼小衔接班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用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对违规培训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持续加大“双减”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双减”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凝聚家校社共同育人合力,加强正面宣传,及时纠正错误解读或负面评价,纾解家长、机构、社会焦虑情绪,做好舆情风险监测,管控网络舆情,出现热点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对网上的不实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澄清,引导舆情利好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育人环境。
严格做好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全面排查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纳入监管账户情况,防止出现“僵尸”类机构和“账外账”,积极预防“冒烟”“爆雷”和退费难问题,常态化开展机构收费行为日常检查,严格机构培训收费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超过5000元的标准,不断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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