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今日塔城>部门动态>正文

林业和草原局:统筹供应保障 春季造林用苗

2024-03-22 11:18:18 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春季植树造林开工在即,为确保春季种苗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塔城地区林草局多措并举,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林草苗木生产供应,对用苗质量安全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春季造林用苗。

一是明确要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工程项目,在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和种苗采购方案等文本中必须使用林木良种;尤其在作业设计中要求大力推广使用夏橡、新疆杨、天山云杉、白桦、新疆白榆等优良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有力促进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全地区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85.3%,造林绿化质量显著提高

二是实现全过程指导,紧盯育苗造林环节,整地造林与种苗质量监管、政策宣传相结合。抢抓育苗造林黄金期,以苗木来源、苗木质量为重点,部署开展春季种苗抽检专项行动。组织县(市)林草种苗站对造林苗木来源和质量全面开展自查,每半月报送自查数据。紧盯苗木生产和销售环节。实现全过程监管,将苗木穗条来源、品种、数量、去向等信息全部生产经营档案中,实现种苗全过程监管和溯源管理。全地区43处育苗单位今年计划出圃苗木550万株。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制定育苗造林验收种苗检查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苗木质量造林验收制度要求。强化案件查办,将林木种子质量抽检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案件线索,及时向属地林草主管部门进行反馈,督促开展案件查办,切实规范林场种苗市场,今年计划开展苗木质量抽检100批次以上。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