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乡村振兴局:塔城地区“四举措”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让乡村更美更宜居
近年来,塔城地区始终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成果持续巩固,乡风文明程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高。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制定《塔城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塔城地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塔城地区农村户厕问题再排查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准确、过程精确。二是推进厕所革命工程。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原则,牢牢把握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原则,严把模式选择关、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用好“首厕过关制”,确保建(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好一个。截至目前,全地区已完成户厕新建1963座,完成率100%;已完成整改4940座,完成率123%。三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院内院外六件事”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及时对村庄范围内生产生活、畜禽粪污等垃圾进行清理。截至目前,累计拆除残垣断壁60公里,拆除危房和破旧棚圈1537处(座),清理生活垃圾5万余吨,清理污水沟渠4664.7公里,清淤清污1.7万余吨,清理牲畜粪污12万余吨,新建围墙67公里,村内巷改造1854余公里,庭院硬化整治近15.8万平方米,种植花卉草坪26万余平方米,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累计556335人次。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果持续显现。四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采取村民微信群、村队大喇叭、村民会议、集中排查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使转变观念,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通过村规民约,倡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结合“美丽庭院”创建、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超市等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习惯,营造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开展培训10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次,发放改厕“明白人”结业证7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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