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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塔城地区“三举措”盘活开发开放试验区存量建设用地

2023-06-09 11:10:53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信息科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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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各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以及试验区先行发展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加强沟通联系,鼓励引导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在符合试验区先行发展区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的前提下,优先选址批而未供土地。二是优化土地管理方式。加强和改进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的供应管理,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用地成本,优化土地供应程序,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确保试验区各项建设计划按时完成。支持试验区先行发展区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灵活供地方式,积极推行“标准地”改革。三是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地、市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启动,加速完成试验区先行发展区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报批,为项目落地实施做好规划服务。积极对接各项目单位按照选址意向和规划要求,做好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项目选址规划与现场落地问题的指导和调整。截至目前,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批而未供处置任务158公顷,已处置供应81.79公顷,处置率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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