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主动履职
“小案”快办 助农民工解“薪”愁
“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的工钱终于要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农民工叶某(化名)对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原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帮助农民工叶某追索劳动报酬,并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今年4月初,叶某因讨薪无果,来到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我们挣的是辛苦钱,被拖欠工钱后,多次索要也没有结果,希望检察机关能为我主持公道。”谈及讨薪经历,叶某面露愁容。
经调查了解,去年,叶某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扫雪合同,约定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由叶某承担该单位规定范围内的扫雪任务,扫雪费共计2.3万元,分三期付款。
按照合同约定,凡下雪后必须2个工作日内清扫完毕,清理后的路面无残雪、无积冰。但是,今年冬季降雪量突然增大,给清雪工作带来一定难度。2月14日突降大雪后,至2月16日仍有部分区域积雪未清完,该单位遂自行组织人员清理完剩余积雪。因此,该单位以叶某提供劳务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尾款9000元劳务报酬。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政协、律师代表参加,从促进当事人纠纷实质化解的角度,主动协调联络,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解决问题。
“政府单位应该取信于民,而不应与民争利。存在瑕疵劳务可以适当减少劳务费,但这不是拒绝支付劳务费的理由。”听证会上,面对双方争议,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智勇耐心释法说理。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该单位同意支付剩余扫雪费。
“对农民工来说,一份工资,不仅仅意味着一份生活保障,更是一份家庭的希望。看到叶某如愿拿到劳动报酬,我们深感在检察为民的路上,能做的还有很多事。”鲁智勇说。
近年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主动履职,落实“小案”快办,积极促成支持起诉案件依法、精准、快速办理。2021年至今,累计助力5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25万元,不仅快速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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