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推广林木良种培育 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塔城地区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坚持良种选育、严格落实良种培育补助资金、明确要求造林绿化项目中使用林木良种等多项措施,加大林木良种造林力度,全地区生态林良种使用率达到73.3%,同比增长4.3%,造林绿化质量显著提高。
一是持续开展夏橡、新疆杨、天山云杉、白桦、新疆白榆等树种为主的良种选育。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培育林木良种树种11种,为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国土绿化、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林木良种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指导塔城地区两处保障性苗圃编制好年度良种补助作业设计,督促各基地按照作业设计组织施工;组织实施好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助工作,督促完成林木良种苗木培育任务,跟踪监督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三是明确要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工程项目,在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和种苗采购方案等文本中必须使用林木良种;尤其在作业设计中要求大力推广使用夏橡、新疆杨、天山云杉、白桦、新疆白榆等优良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有力促进了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四是全力推动保障性苗圃建设。重点在塔城市、沙湾市建设保障性苗圃2个,总面积为2055亩,充分发挥保障性苗圃的人才、技术、管理、规模优势,加快林木良种苗木和优良乡土树种的繁育和推广,提高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和重点绿化项目的良种供应能力。
五是积极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摸底调查及检查,准确掌握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地区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3个、其中2022年新办理及延续《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个,建档率达到100%,档案齐全率达到90%,进一步规范了全地区林木种苗行业生产经营秩序,规范了林木种苗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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