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地区应对春洪 做好有力准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塔城地区坚持“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扎实推进防洪减灾防御各项工作,编制了《塔城地区2023年春汛防范工作方案》,为防御春季融雪性洪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各县(市)、各行业部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制定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规则制度,压实压细各项责任的落实。
二是紧盯防洪重点,扎实做好责任分工。地、县(市)对水库、河道、城市内涝、山洪灾害防御、非煤矿山企业及旅游景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公示,各类涉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堤防等)“三个责任人”(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落实;压实了县、乡、村、组、户五级灾害防御责任人及履职情况。
三是强化风险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地、县(市)、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应对春汛防范工作,及时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行业部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结合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目前,排查出问题隐患194个,已完成整改192个,限期整改2个。检查全地区水库59座,清理水库、大坝、防洪渠积雪应急抢险道路约212公里,维修保养控制性闸门11座,各类桥涵(涵洞)67处,出动大型机械80辆次,发动党员干部群众3060余人次。确保泄洪设施、渠系及配套设施通畅。
四是强化物资储备,做好应急避险。各县(市)加强物资储备,提升防洪应急保障能力。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等进行了盘点造册,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调用”的原则,目前各县(市)已储备防洪物资339万元,全地区2022年共投入资金969.49万元,用于救灾物资补充更新,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建成1座地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7座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总面积8592平方米,依托社会单位、社区、学校、公园管理处等部门对全区53个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了功能改造提升,全区避难场所占地总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可容纳50万人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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