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塔城地区林长助推草原综合治理显成效
为有效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全面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原生产能力,塔城地区林长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高位推动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等系列工作,草原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草原综合治理责任。调整成立以地级林长为组长的地区库鲁斯台草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地区草原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印发《关于塔城地区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做好禁牧和草畜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文件3份,出台《塔城地区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县(市)、部门草原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地级林长持续推动工作,组织开展视频调度8次、实地督查4次,对全地区草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地区牲畜超载率已由58.7%下降到34.8%。
坚持依法治理,抓实草原综合治理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巡查检查,完成历史遗留非法征占用草原项目梳理排查工作,办理草地使用手续45个,处理草场纠纷信访案件2起,查处破坏草原违法行政案件1起,下发违规放牧告知书103起,立案违规放牧6起;利用植树节、草原法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牧民参与政策实施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重要转场路口设清点牲畜卡点29个,开展转场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
统筹资金项目,推动草原综合治理取得成效。积极申报中央、自治区退牧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下达资金26187.92万元,需建设人工种草13.06万亩、草原改良703.2万亩;落实草原生态补奖共计27355.5万元,已发放23774.5万元,发放率为86.91%。
强化服务指导,夯实草原综合治理基础。地区林草局执法部门先后8次深入县、乡、村调研指导工作。2022年7月26日-8月2日,地区库鲁斯台草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7个服务指导组,实地对各县(市)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进行服务指导。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组织参加内部业务培训和自治区业务培训10次,累计培训草原专业技术人员173人次,有效提升了草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积极与新疆农业大学、新疆畜牧科学院等科研院所进行沟通交流,委托新疆农业大学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全面掌握全地区草原情况;积极与新疆畜牧科学院洽谈全地区草原载畜量科学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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