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塔城地区四项举措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是公开共享。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在地区行政公署网站设置医疗保障模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今年以来,累计发布医保政策10条,法规条例2条,通知公告16条。二是一网通办。地区医疗保障领域28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部纳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应进尽进”。截至7月底,全地区网上办理事项22484件,差评为零。三是跨省通办。优化医保公共服务,落实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工作,全地区共有26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截至7月底,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直接结算4995人次,个人账户为135.85万元;疆外参保人员本地跨省门诊直接结算349人次,个人账户6.47为万元。四是优化流程。推出“手机短信告知服务”便民举措,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塔城地区医保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下放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权限,开展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互认工作和统筹区内参保人员慢特病病种认定结果互认工作,推进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预计9月底实现实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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