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塔城地区各级林长累计巡林2万余次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塔城地区主动探索创新,不断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持续改善林草生态质量,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塔城地区已全面建立林长组织体系,共设立地、县、乡、村四级林长1794名。在自治区林长制工作指导和要求下,全地区上下结合实际共建立有关制度60余项,探索建立了林草“兵地融合”“林长+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自治区直属分局林长+属地党政林长”等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合纵连横、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正在形成。有效规范了林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为林长制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各级林长累计巡林20470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紧盯问题促成效,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统筹协调能力,不断解决森林草原生态建设中的问题,协调推动林草部门难以落实的重要事项,把问题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包联包片成果的重要标准,坚持日常巡林督导常态化,梳理巡林工作清单,逐项对标及时销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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