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塔城地区四项措施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2022年,塔城地区坚持把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和实践途径,坚持“两个优先”,聚焦“五大振兴”,紧盯短板弱势,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激励机制,进一步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突破,实现示范试点带动乡村振兴整体提升。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围绕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标准8个方面32项,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落实标准,地县两级乡村振兴局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行业部门对重点示范村的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对照创建指标查漏补缺,配套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全力保障示范创建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目前已完成12个重点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创建方案制定。
二是强化项目储备。以示范创建目标为导向,立足区域实际需要,结合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充分谋划布局,明晰项目投向重点,储备了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梳理形成示范创建项目清单。坚持动态优化完善,做到有进有出、精准有效。目前全地区105个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含12个重点示范村)储备项目192个,资金规模达5.1亿元。
三是加强协同谋划。区地领导带队到重点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同县乡村三级开展座谈,帮助基层理清思路,凝聚共识。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视频调度会等,通过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问题抓整改,补齐短板促提升,做到深刻把握目标任务,及时纠偏正向,层层夯实责任,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深挖核心价值,敢于突破常规,拓宽思路举措。对准需求短板,加大县(市)内各类资源倾斜示范创建力度,最大程度确保创建内容落地见效,惠及群众。
四是狠抓项目推进。地区派出3个服务指导组,深入到7个县(市)、乡镇、村队开展实地服务指导,从组织力度、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方面现场给予指导,协调服务,解决问题。地区专项审计组、纪检部门对12个重点示范村进行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实行月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据统计,12个重点示范村示范创建实施项目总数66个、资金达16556.6万元,目前支出资金10923.1718万元,支出率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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