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修、增、放、试、通”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放管服”改革
一是“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修订2013年制定的《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指南》,进一步梳理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办理事项、办理要件和办理流程。二是“增”。新增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业务“网上办”“手机办”的操作运用,办理贷款只需来一次即可办理完成合同签订和贷款发放的签字手续,偿还贷款可通过手机APP线上办理。目前,全地区手机公积金APP平均注册率为98.65%。1-4月,线上共办理公积金业务21185件。三是“放”。放宽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备案条件,取消房屋主体竣工验收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楼盘项目只需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即可办理。四是“试”。在乌苏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线上缴存试点,率先与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自动收款,缴存单位每月只需通过单位网厅完成汇缴核定并操作即可,从登陆网厅到汇缴核定成功耗时仅10分钟左右,极大缩短了缴存单位缴款时间。五是“通”。使用“新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网上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将企业住房公积金开户整合纳入企业工商注册环节,实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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