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塔城地区五个“进一步”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坚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县(市)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尽快修正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制作《林长工作提示函》,对林长制突出问题及时提醒告知林长。
进一步加强专班力量,巩固工作基础。督促县(市)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力量配置,选派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林长制工作专班中,保障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工作专班有专人,切实改善专班“不专”的局面,使专班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专注、专业、专心”,全身心投入到林长制工作中。落实工作经费,使林长制各项工作有资金支持,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抓得紧、落得实、见成效。
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提升综合素质。针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阶段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政策、制度、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对林长制政策、巡林巡查要求解读,力求吃透政策精神,把握工作要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各级林长制工作力量综合素质,推动林长制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数据对接,明确管护责任。以林草生态综合评价工作为契机,深入落实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任务,指导各县(市)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等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进一步明确各级林长资源管护责任区,压实包片责任,认真贯彻森林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林长巡林等相关工作,确保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宣传,及时将重要的林长制工作部署、举措、动态、进展、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工作简报,推广宣传。主动与新闻报刊、广播电台等单位媒体对接,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对林长制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营造全面推行林长制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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