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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塔城地区五项措施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2022-03-31 10:29:1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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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塔城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塔城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工作清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建立专班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系统部署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二是垃圾污水治理。结合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常态化组织和引导村民自发开展村容村貌清洁活动。目前共清运垃圾杂物、畜禽粪污等15212.2吨,完成村内巷道改造815米,拆除残垣断壁1200米,清扫道路积雪206.8公里,清理坑塘沟渠125.8公里。污水接入城市管网的村41个,集中处理的村58个,集中转运到县处理的村18个。2022年以来,申请中央、自治区农村污水处理项目19个,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市主管网治理村18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村26个,建有集中收集池转运到县污水处理厂的村3个。三是持续实施推进。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大扫除,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周等,组织开展春夏秋冬季战役。设立“村管”保洁公益岗位,探索“党支部+农村物业+脱贫户”和“社会化管理”物业化管理等模式,固化村庄清洁行动。四是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机制,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制。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内容。明晰环卫设施管护责任和方式。加大公益性岗位支持环境清洁力度。截至目前,村收集农村生活垃圾10655.5吨,乡转运9011.3吨,县处理4041.5吨。五是充分发动群众。发挥村“两委”、村民议事会等作用,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探索奖补模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通过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超市、美丽庭院等形式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实现以评促改、以督促进、褒扬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形成村庄自己住、环境自己护、责任自己负的自觉意识。

2021年以来塔城地区人居环境整治累计投资8.45亿元,新增车载式垃圾箱82个,新购置垃圾箱38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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