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多措并举 积极争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项目
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聚焦《自治区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双重”项目,进一步增加我地区国土绿化面积,改善森林草原等植被质量,治理水土流失。
一是积极谋划和申报。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支持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工程等领域,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与县(市)上下联动、反复论证,全面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目前,塔城地区的乌苏市、沙湾市纳入国家“双重”项目规划范围,已申报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2590.15万元,其中乌苏市1544.15万元、沙湾市1046万元。
二是提高申报项目质量。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和林草局下发的相关相关规划、申报政策要求,积极参加地区发改委组织的评审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切实提高编报项目质量。本次申请人工造林0.12万亩、退化林修复0.671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草原围栏封育720千米、飞播种草14万亩。
三是定向对接推进申报。明确专人定向与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地区发改委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将最新政策和要求向乌苏市、沙湾市林草部门进行反馈,地、市齐心协力争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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