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塔城地区十项举措确保药械和化妆品安全
一是现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检查辖区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3000余家(次)。二是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采购、查验、储运、养护、销售服务等环节,建立企业风险排查台账。三是监督销毁。今年以来,监督销毁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520箱、11.19万包、111.9万片。四是严肃查处。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210起,同比增长91%,罚没款111.44万元。五是抽查检验。完成国家药品、化妆品抽样32批次;自治区药品、中药饮片、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100批次。六是质量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4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立案查处17起。七是标识应用。辖区经营使用9大类69个品种的2家批发企业和3家医疗机构完成唯一标识应用工作。八是许可审核。启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系统”,办理药械许可事项725项。九是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制度,受理药品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十是宣传培训。开展宣传培训11场次850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700余份,咨询人数1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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