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首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决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范围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食品经营备案”管理,不需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近日,塔城市市场监管局窗口迎来了第一位办事人。耗时不到两小时,涵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营业执照就新鲜出炉。办事人忍不住连连惊叹:“想不到现在开店这么简单!我只花了两小时就可以经营了!”
此次改革,精简了群众申办所需资料、优化了申办程序,申请书、店面实景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多项资料不再需要提交;现在只需办理营业执照,并上传食品经营的信息,也无需等待现场核查。办理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选择“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并填写基础信息即可,无需单独取得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可实现当日领照当日营业。降低了食品经营门槛,方便其快速取得经营资格,激活了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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