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塔城地区首批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塔城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工作,乌苏市率先开展了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的使用,6月22日乌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完成了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招标工作。7月13日乌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对首批55辆新能源汽车已分配至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使用。
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比传统燃油汽车,具备车辆运行成本低廉,节能减排无污染等特点。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可在全社会营造绿色发展、低碳出行、厉行节俭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作中,沙湾市作为全疆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点,届时将在全地区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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