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着力“四个方面”抓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塔城地区财政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财政保障。塔城地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委行署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资金投入政策。在2021年度预算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重点保障,地区本级财力已安排工作经费128万元,用于支持地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支持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地区财政局落实中央支持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相关专项资金2637万元,其中: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个,项目资金937万元,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结构持续优化;建设农膜回收示范县数量5个,项目资金1700万元,用于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试点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是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地区财政局积极争取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已将3个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纳入2021年自治区第三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已下达专项债券项目资金6000万元。
四是构建长效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地区财政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塔城地区专项资金闭环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监控,确保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既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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