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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着力“四个方面”抓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

2021-07-07 11:05:04 塔城地区财政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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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塔城地区财政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财政保障。塔城地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委行署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资金投入政策。在2021年度预算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重点保障,地区本级财力已安排工作经费128万元,用于支持地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支持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地区财政局落实中央支持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相关专项资金2637万元,其中: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个,项目资金937万元,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结构持续优化;建设农膜回收示范县数量5个,项目资金1700万元,用于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试点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是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地区财政局积极争取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已将3个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纳入2021年自治区第三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已下达专项债券项目资金6000万元。

四是构建长效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地区财政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塔城地区专项资金闭环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监控,确保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既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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