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和草原局:塔城地区强化精准发力 准确把握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重点
塔城地区森林面积 2926.88 万亩,森林覆盖率 12.68%,天然草原面积10550.7 万亩,占全地区总面积 70%以上。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守护好森林、草原最大的生态资源,重点在“建、护、造、用”四篇文章用心用力。
一、规范高效抓“ 建林 ”,在构建共管共治工作格局上用心用力。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地、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确保到 2021 年 6 月底前建立地、县(市)林长制,10 月底前建立乡(镇)、村级林长制。 二是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加强乡镇林业草原工作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管护水平。发挥各级林长作用,靠前指挥,坚持向基层教方法、想办法,把现有的管护人员力量统筹好、培训好、利用好。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区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投入保障制度,研究地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实现“上下联动、管护结合、一体推进”的运行模式。
二、固本强基抓“ 护林 ”,在增强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稳定性上用心用力。 一是加快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督,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落实《天然林保护条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等,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严格执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二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通过人工促进更新、森林抚育等措施,提升公益林的防护效能,确保1192.44 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不减少。做好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确保林地总量不减。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保护地管理机构。持续实施禁采禁伐、湿地保护等措施,有效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为。完善全地区 1025 株古树名木档案,对出现生长衰弱、濒危症状的古树进行抢救与复壮。三是提高资源管护能力。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构建完善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 四是加大资源执法力度。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严格林业草原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五是提高林草地资源质量。通过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全面掌握林地、林木、草地等资源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提高资源监管能力,实现“以图管地、以图管林”的目标。定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完善成果应用管理和信息发布,扎实开展森林草原质量和生态效益监测评价,及时核算林草产值和有关林草数据公布,着力建设智慧林草、数字林草,提升科学管理管护水平能力。
三、扩面提质抓“ 造林 ”,在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上用心用力。一是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国家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为依托,坚持以水定林,统筹开展造林绿化,2021年完成新植人工造林 2.29 万亩,修复退化林 2.2 万亩,封山育林 9.5 万亩,清理死树 0.5 万亩。二是持续绿化美化乡村。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认真开展庭院绿化美化,持续加强公共空间绿化,规范开展道路绿化、科学营造农田防护林。2021年发展庭院经济村队 92 个4000 余户,新增庭院经济面积 2791 亩,种植各类树木 109 万株。三是提升生态资源质量。推行森林草原可持续经营,落实“一林一策”,因地制宜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抚育经营和退化林地修复,坚持造、封、育结合,优化林种结构,对品种不良、长势衰退的病株枯木及时进行伐除、更新,逐渐增加珍稀树种、优质高效用材树种的比例,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四、多措并举抓“ 用林 ”,在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综合效益上用心用力。一是深入实施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充分发挥塔额盆地高酸海棠产业及乌沙枸杞、葡萄、蟠桃林果基地效应,稳定 18万亩林果种植面积,不断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高端特色果品供给,提升鲜食果品四季均衡上市供给保障能力,大力提高林果业精深加工能力,提升林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现代林果业“产+销”一体化发展体系。继续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二是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森林+”,推进森林生态旅游,依托地区森林草原资源,积极推动林草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以巴尔鲁克山、佛山森林公园 5A 级景区创建为重点打造一批自然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推进森林认证,发展绿色生态产品。积极培育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森林文化等新兴产业和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形成区域化产业集群。三是着力优化林草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利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作用,完善林草良种、科技、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要素供给,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林业草原资源培育和开发,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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