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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城乡低保调标工作

2021-04-16 10:37:17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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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织牢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实际效果结合起来,促进各项民政政策完善和落实,从服务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调标通知,结合塔城市实际,自2021年1月起,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截至目前,塔城市调标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关于提高塔城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人/月提高到5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据塔地民字[2019]12号文件,执行标准5004元/年,差额发放。救助资金调标后,全市共有城乡低保3256户5494人,月发放保障金203.7余万元。月增加资金7.9万元。

以此次困难群众提标核查为契机,统筹抓好当前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社会保障兜底作用,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利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今后塔城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保障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这一总目标,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压实责任,坚持将收入核查作为低保工作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沟通,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要低保工作人员熟知政策并能指导到位,村(居)民政干部要了解政策并能解释清楚,使政策落实不变形、不走样。同时,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和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干部责任,充分发挥民生监督作用,夯实民政基础,编密织牢兜底网,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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