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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与地区气象局签订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2021-03-12 10:13:3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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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自治区及塔城地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深气象与农业的深度合作,提升气象为农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扎实做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3月9日上午,地区农业农村局与地区气象局签订农业防灾减灾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就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在信息共享农业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农田小气候检测及气象在乎防范机制、科研合作等方面全方位合作,不断提高农业气象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提升联防联动能力,共同推动农业和气象相关工程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制定合作目标,开展了四方面合作内容。一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开通“直通车”气象为民服务平台,地区气象部门将塔城地区地县乡三级农业部门负责人及技术指导人员收录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各农事期提供重大灾害性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二是建立完善农业气象灾害联合会商联盟机制,加强农业灾害预警,地县两级农业、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建立涉农专家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人员组成的农业气象服务专家联盟,针对极端天气开展联合会商研判,提高预警效率。三是完善农业气象监测及气象灾害防范机制,加强完善监测网站建设,全力做好农业精细化气象服务。四是推进农业气象预警服务技术科研攻关合作,共同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卫星、雷达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检查预警服务中的作用,共同提高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紧贴“气候好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新疆特色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

在签订的现有框架协议中,随着领域的拓展和合作的深化,将适时新增专项合作协议,不断细化实施细则,成熟一个固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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